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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要義

李恒鉞居士講

許巍文居士記

緣起

周炳煌居士和我談到,假如要宏揚佛法,真不知道從那兒說起好,比如基督教有一部聖經,只要一句「信者升天得救」的話,就可以做代表,反看佛教不知道拿什麼做代表好,任何宗派似乎都可以做代表,但是任何宗派似乎又都不完全,所以他希望我能用一兩小時的時間,就可以對佛法的要義全部說出來。現在有此機會對大家面講,最好請人紀錄出來,將來如能夠印出來,那是更好了。

佛教要義共分成六節來講,就是:

一、佛教的簡要解釋

二、對於佛教的需要

三、佛教的目標

四、佛教的理論

五、佛教的實踐

六、佛教的優異點

現在分別的來說明它。

(一)佛教的簡要解釋

以下就開始講整個佛法的簡約要義,共分五段講。

最先答覆周居士的第一個要求,用一句話代表整個佛法:這句話就是「以自己的志願力與行為力使內心漸漸增上達到解脫成佛的最高目的」。這句話要解釋的,根源於一種理論往往演出很多不同的道理來,如果不說出來就難懂了。比如說基督教主張信上帝的升天,而我們的佛教念佛法門主張一心不亂念阿彌陀佛,就可以往生極樂世界,這兩種方法的矛盾,怎麼解釋?固然可以說,上帝的力量大才可以使喚我們去他那兒,但是如果我不信,上帝仍然使得我去天堂,這才是真功夫,現在仍然要我「信」才能去天堂,那麼仍然是我的信願行為力量使我去的,否則但憑上帝的意志就可以決定去與否,何必要藉信仰與禱告的力量呢!同理、佛法也是這樣,要靠自己一心的念佛,靠自己的志願與行為,方才能夠與佛相應,否則任你怎樣念,是沒法往生的。所以根本的關鍵仍然在於自己的信願與行為力,這樣的努力增上,漸漸進步,才達到成佛的道路,在娑婆世界如此,在極樂世界也如此。

(二)對於佛教的需要

天下任何事物的產生,必定是有需要,否則就不會發生。佛教為何產生的,也因為是有此需要,需要的理由,今在下面略加說明。

人的生活分兩方面,一方面是物質的生活,一方面是精神的生活。但是我們平時只重視物質方面,不但要吃喝穿睡,還要幸福,要升官發財,來求得眼耳身心的舒適;為求眼的享受,去看電影去看戲,為求耳的享受,去聽音樂和歌聲;為求舌的享受,去吃美好滋味的食品;為求身體的享受,去運動游泳遊山玩水等等,這都是物質的享受,至於另一精神方面,我們卻一點也沒有注意。其實,心理上的,精神上的增上,正都是日常生活上最重要的事,絕對不可以缺少的!

我們再看平日身體是會生病的,病了少不得請醫生醫好它!如果發覺並沒有病,祇是身體瘦弱,不能應付日常工作,就要吃點營養補補,這都是我們知道做的。不但如此,即使身體已經很好了,還要希求更好一點,所以用體操打拳等來訓練,因為身體愈健壯愈舒服。另一方面,精神也是一樣會生病的,也會痛苦得不得了,我們也願意去醫好牠,但這不是醫院的醫生所能勝任,必須另找其他的方法,有些人精神沒有毛病但是很衰弱,不能應付艱難的工作,永久得不到快樂,這種精神上的不健康,也不是營養和鍛鍊身體所能改正過來的,也需要另行設法。不但如此,有些人精神已經很好但希望更好點,更舒服點,用體操等辦法不能使它更增上,那麼也要另求他法,方才說過的種種都是屬於精神心理方面的,要醫治精神心理方面的毛病,或使它更健全的方法,就是佛法,就是佛教,所以這的確是人人需要的。我們試想想看,是願意過一種憂愁煩惱欠缺的生活,還是願意過一種圓滿健全美滿的生活呢?如果是願意後者,就需要佛教。還有我們生活上的一切,世上的一切的一切,都是無常的,誰也留不住;死和病,人人沒法避免,這都是世上最痛苦最可怕的,用物質的辦法都不能解救,唯有用佛法來解救。俗語說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,自己往往看不出自己的毛病的。我們看看人家,有些人一天到晚煩惱,有些人修養有素,一天到晚自由自在,內心平安高興,又有些人從前脾氣很大,學佛以後變得和和氣氣的,使人羨慕,這才是學佛的好處呢!

(三)佛教的目標分三方面來說:

一、在究竟方面說

二、在來世說

三、在現世說

三、一 究竟方面:

學佛最高的最後的目的就是了脫生死,什麼是了脫生死,佛法說生生死死,無有完了的時候,很是痛苦,我們要解除這個痛苦;就是除去生死的大事。關於了生脫死四個字有人誤會,以為臨終的時候很好,很平安沒有懼怕就是了生脫死,這是誤解。固然,證果的人,有修行的人,開悟的人等,在臨終時有瑞相,不畏懼,無痛苦的,這當然不壞,但這並不就是「了生死」,不是究竟的目標,因為生天或往生其他善處固然很好,但並不是究竟的目的。所以佛法究竟的目標,並不只是為了死得好,而是生死斷滅,達到涅槃,生死之流斷結。不是生活得如何好,死得如何自然,必須是不生不滅,這才是佛教的最高點,這才是佛教駕乎其他宗教之上的獨特點,這是最高最究竟的處所。佛和阿羅漢就是達到涅槃的覺者,還有辟支佛(獨覺,無佛時的自覺者)也是,除此以外,即使是菩薩也未了生死,否則將無法度生,所以菩薩是「留惑潤生」,即故意不斷生死,留一點來幫忙人家(可以享涅槃樂而不享)來廣度眾生。這樣可以證明「了生脫死」的確是指切斷生死之流,而不是指死得好的,因為大菩薩都是有修證在死時都表現得好呢!

附帶解釋一點誤解,就是「焦芽敗種」這句話表面上的意義,是指已經發過的芽被燒過,或者沒有發芽的種子已經腐敗了。佛在世時說羅漢是「焦芽敗種」,人家以為佛在責罵羅漢不好,這是錯誤,因為這話就是了生死的意思,假使芽不焦,就生死延續,以後不再受生,不正是和焦芽一樣麼?所以這並不是壞話。但是佛教最究竟的目標,不但自己要「了生死」,並且要度一切眾生「了脫生死,永離輪迴」。

三、二 在來世說:

如果我們沒有了生死就應當圖來世,為了來世,福慧增上,一點一點好起來,所謂修修來世,這也是佛教的目標之一。

三、三 在現世說:

最近的目標,就是要使現世得到安樂,所謂拔苦與樂,希望自己是一天天的好起來,並且幫忙人家也如此。

所以在來世福慧增上方面說,即常說的「化娑婆為極樂」,終久必定可以到達此目標的。在現世得安樂上說,就是常語所說的「和平福祉」。因此我們修行,現世即可得好處,如內心好外境好,增加工作效率,對事更有感應,求什麼得什麼,要什麼有什麼,這都是修行的結果。所以佛教用途太大,要了生死的快來,要修來世的快來,僅思圖現世好的,仍是要來學佛啊。

(四)佛教的理論

佛教的理論很多,有幾種是最簡明最主要最能概括整個佛理的,分別的拿出來談談,這就是「三法印」「四諦」「業」「緣起」等等。

三法印

法印的「印」,就是有效用有效力有用處的標準;如官印、私章等都含有代表性的,權威性的,基準性的。所以「三法印」就是有三條理論,三條標準,足以代表整個佛法的意思。

一、諸行無常

一切的一切都沒有長久性,過去的就沒有了,這是世上一切的定律。

二、諸法無我

一切的事物沒有一個真正永恆的個體。事實上只是許多不同的因緣合起來的,沒有固定的真實體的存在。不是嗎?過幾十年連我們自己都會變得沒有的,那裏有固定的個體。

三、涅槃寂靜

在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和上面兩條相反的,寂靜是清涼純淨,舒服,正好和世上熱鬧煩惱等相反,就也是將煩惱無常等等除盡的意思。

三法印: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。

以上是將三法印分別來講,現在再會總來說一說,首先,應當解釋為什麼三法印是佛法的中心思想,而其他的理論不是,因為1、這三條法印包括其他的理論(其他的理論由此生出和發展)。2、只有這條法則,才能使人達到最究竟的目標,其他的理論雖好,只能達到其他的目標(如生天來世好等),與此不符合,不能究竟解脫。

我們日常生活中,以為一切是常久的,以為我是實在固定的我,這都是錯誤的認識,所以有時候看見人家死去的時候,方才知道平常太認真,太著相。所以我們應當知道日常的事決沒有什麼最要緊的,慢慢的了解世間現象,原是不固定,變化的,自然而然可以達到涅槃永久究竟的大路上去。但話雖然如此講,實際上往往距離很大,這因為:

(一)難得弄明白這個道理—多生多劫都是習慣的生活在與真理相反的環境裏,一下醒悟不過來。有時偶爾因為受了打擊,也感到往事如煙,但時過境遷,又忘去了。

(二)難做到—說容易,做難。

有人在三法印中加了一句「諸受是苦」,而成為四法印,因為有人感到有時也有快樂,但快樂不長久,快樂一完就苦了,而且快樂也是比較出來的,習慣了也就不感到快樂。但是平日多是說三法印,拿諸受是苦包括在無常無我裏面了。總之一切事物的不固定,不實在性、幻性就是無常無我的說明,我們如果擺脫了這無常無我的苦痛,就是涅槃。佛教的理論並不複雜,就是這些,但是為了適應眾生,佛常換個方法說明,比如說,下節要說的「四諦」,就是一例。

四諦—苦集滅道

「苦」—是結果,人人都能感到「苦」,而最晚感到的在死時一定知道,如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怨憎會、愛別離、求不得、和五蘊熾盛、是有名的八苦,又有苦苦、壞苦、行苦(無常)的三苦,總之說人生是苦的。

「集」—是苦的原因,是種種煩惱聚集起來的意思,因為煩惱聚集才感到苦,見解錯了生煩惱,感情錯了也生煩惱,古語是這樣解釋的,但是近代西洋譯本上說集是「渴望」、「貪」的意思,指出苦是由於「貪」由於「渴望」而來的。

「滅」—修證的結果,這是取消煩惱的結果,也就是滅去痛苦得到解脫的意思。

「道」—證滅的原因,一切修行證果的原因行為都是道,古語說八正道。普通說因果,都是先因後果,似乎應當說「集苦道滅」才對,現在正好相反,因為當日世尊向人弘法先得說出事實來,事實就是「苦」,再接著說為什麼會苦,所以才有「集」,於是再告訴人家應當除去痛苦就是「滅」,最後才說滅苦的方法「道」。而成為「苦集滅道」了。

「業」是思想行為的影響,對外有影響,對內也有影響,可以存儲在八識田裏面,好似日常所說的「作用」一樣。又好似下了種子方能發芽,依著業的影響才又能生起行動。所以佛說我們是自己管自己,不似其他宗教推出個上帝來管我們。我們做了任何事不管人家看到沒有,「業」還是給我們記下了帳,如果沒有業的理論,一切都說不通了。但是這些都是佛當時的慧眼所見的實在現象,沒有一點點虛設的。限於篇幅,沒法詳細的談,只是說個大概。

緣起

這是非常重要的理論。緣起就是此事依靠著彼事,彼事是此事的條件,也就是因果報應。佛教說宇宙一切均是緣起,現在的是從前許多的緣起而形成的,世上任何事物都是緣起。大家知道吃飯可以飽,大家知道送小孩上學,將來可以求得學問,服務社會;醫生開藥方一定能治病,生了病一定要找醫生,這都是因果,所以大家在因果中過活都不知道呢!不過因果也有深淺,比方說眼光短的人只找眼前的便宜,而眼光遠的準備將來,也如同下棋一樣,會下的就看得遠點,因果更看得遠點的人就修來世。所以到處是因果,而且是越遠的越好的越複雜,如同許多食物許多味集在一處就有好的味道,許多種香料混在一起就特別香,平常人看不到,不懂,而腦筋複雜的人能看出遠的因果。任何人信因果緣起就是信佛,但世上有類人譬如基督教徒,不信因果只信上帝。你待我好,只謝上帝,你罵我,只怨上帝,一切都是上帝,不信是因果造的。信因果的人,表面雖不信佛,也是合乎佛教的思想。如最簡單事推之於上帝,這樣簡單的因果都想不通,以為不是因果,那麼複雜的更不行了。佛說的因果緣起的真理,依著去行自己就可以定升降,自己可以求善惡,那怕不是佛教徒,只要做了善事就得善報,絕不似外道裏的不信上帝做好事也是不能升天的理論,相差得太遠了。試看因緣誘導出來「惑業苦」的循環;沒有智慧就是迷惑,損人利己(私心重)造下了惡業,惡業就生惡果,受著惡果的人更不清楚。更加迷惑,於是更造業……這樣形成輪轉,惑業苦三者展轉循環,這是多麼偉大的真理。所以異教是教條主義,而佛教要證要明瞭真理要去實踐,這一點確是異教所望塵莫及的呢!

(五)佛教的實踐

天下任何事都要理論實踐合起並行,不能盲目亂做,比如醫藥,不明它的藥性,不能拿來治病。又理論再好,沒有實踐,不能達到目的,如同藥再好,不吃,總治不好病;又如同走路,不走動,就不能達到目的。

實踐的方法很多,第一為自度度他。度他—發菩提心,做一切事助人成佛,發大悲同情,以助人。自度—則菩薩行六度以自修。

自度度他,最要發菩提心,行菩薩道。實踐的方法很多,依各人性情不同,就有不同的方法可以用,歸納起來可以拿六度來概括,六度也叫做六波羅密多,就是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。

1布施—就是幫助人,無論是用力用錢用方便支持,使人家無畏懼的,都是布施,都是助人,總之原則上對人有好處是布施。

2持戒—不要妨害人,不要把壞處給人家,和上一項給予人家好處,同義而反面來說。根本戒有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的五戒,就是說不殺人的生命,不拿不當當取的東西,不妨害人家家庭夫婦關係,不說欺騙的話,至於飲酒,能夠亂性,容易犯上四項戒,所以為免此種犯戒的可能,也就戒酒了。總之,是害人的不做。

3忍辱—他發脾氣罵我,我不理,他自後悔,決不會使他脾氣越來越壞;如果欺負了我,我忍耐的受了,那他有改過的可能,如果採取報復,就犯了戒,內心也不平和,禪定不容易成就,這點也是不給人家壞處的意思。

4精進—永久不忘記,永久修持不斷的意思。

5禪定—內心如一的不亂,有念佛拜佛觀想念經等等方法,禪定的內容極多,可講多少天,修行到深的功夫,可以發神通。凡是修行可以使內心平靜不亂而精神集中的叫做禪定。

6智慧—指大智慧說的,明了生死大事,不執著,沒有煩惱,不受感情的驅使,明白宇宙和人生的真義。自然的感情的體驗到快樂無憂,都是智慧。

上面六種應當隨時隨地的去修行,修行,造業,給第八識下種子進去,如同爬山登高一步步的往上才行。我們修佛法,不能僅僅偶然修一修,應當在平常的時候就修六度,不管有事無事都依著去行,天天如此,時時如此,一天中無時無刻不如此,即使是忙,也是為六度而忙,這樣就是修行。有人說我忙得很,不能修,這是不對的,即便是小事,都要長久的工夫才能成就,何況修行。我們日常只要將觀念改變過來就可以,我賣力氣做事有助人的念頭就可以,所以說公門裏面好修行,實在說任何時處都可以助人,都可以修行,不必一定要專門修行的時間呢!

(六)佛教的優異點—特好之處

宗教很多,好處都有,然佛教有特別好而不同於他教的地方,我們應當平心靜氣的說,不可胡亂說人家壞,比如基督教的財施,也可以使人快樂,也是布施的一種。但是佛教有三個主要點不是其他宗教所能具足的,就是真善美都齊全了,其他有一部份善和美,但是缺少真,外道最多只有一部份,所以也只能達到部份的解脫。

1真—諸法實相

2善—自發善

3美—法喜道樂

事裏更非要「究竟解脫」不可了。我們研究學問為的是真,應用科學為的是善,音樂、藝術、娛樂小說繪畫為的是美。社會人士大家匆匆忙忙,就為的求得最後的究竟解脫,社會如此,學佛就更加如此了。

我們現在來看佛法是否合於這四點:

(一)佛教告訴世人的,教徒修得的,開悟的,就只是發展「諸法實相」世上的本來現象,決不東拉西扯,不牽強附會的,佛法是合於上述之第一條真」。

(二)佛法對第二條也符合。像修菩薩行的,大慈悲,化娑婆為淨土的大善精神固然不必談,就是單將個人自己照佛法去修持所得的善,已經是了不起的了。有修行的人由不好不圓滿的狀態中改變過來,那怕有一點修持就能改好一點,這是由內心出發的自然改進,沒有修持前如果有「自發」的行為,必定多是屬於惡的,要行善事除非是受了管制不能不如此,決不是隨意行善的。但是修持之後,「自發」的行為反而是善事,違心的不自發的反而是惡事,反而是勉強,由此可以說明佛教也自然的合於第二點「善」。

(三)我們佛教裏,美境無窮,修持的時候,內心有特殊的快樂感覺,佛法裏因了正確知見參悟之後的快樂,是難形容的,所以俗語說:「跳出三界外,不在五行中,閻王老子管不了也」。心內自發的道樂和法喜,確是不能形容的,像佛成佛的時候內心的和美,將一切環境都改為極端的優美,世間任何美都無法相比,故由「美」的這一點看,佛教也正符合。

(四)再看第四點,學佛知道世界上的真理,一切不執著,破除疑惑,不再受騙,已經減去了部份的煩惱,不糊塗的煩惱,而且又能自發做善事,造好因,就不會遭到煩惱的結果,內心有一種極端良善平靜的感覺,久而久之,就成了「常樂我淨」,當然也就究竟圓滿解脫,再沒有超乎他之上的了,所以學佛成佛正是得到一個至高無上的究竟解脫,完全合乎上面所講的第四點。

諸位!佛理確是至上圓滿的,短短的時間不能講得詳細,希望諸位聽聞之後發心,多聞多行多學多研究!(完)

民國四十六年新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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